1.無配存符號表示可以配存。 2.△表示可以配存,堆放時至少隔離2米。 3.×表示不可以配存。 4.有注釋或規(guī)定的按注釋規(guī)定辦理。
5.除硝酸鹽(如硝酸鈉、硝酸鉀、硝酸銨等)與硝酸、發(fā)煙硝酸可以配存外,其他情況均不得配存。
6.無機氧化劑不得與松軟的粉狀可燃物(如煤粉、焦粉、炭黑、糖、淀粉、鋸末等)配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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